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

《愛的藝術》Erich Fromm

每次看完書,就覺得網上摘要很像「用8分鐘看完魔戒三部曲」XD

完整閱讀一本書的意義不在那本書,而是閱讀本身:細思漫想的過程,當中的快樂無可比擬。但話說回來,這不妨礙我認為這本書有些乏味,主要由於看了一個爛譯本,連串的混亂長句看得心煩。就此而言,經過梳理的概括還是滿實用的:


近日心生疑惑,不知從何問起,也不打算問,於是想起之前聽說的這本書。剛好那段時間在看《摘星》,更加覺得為了這類問題去翻書實在有夠呆……不過,這正是作者認為需要矯正的觀念。藝術,需要學習且能夠精進,愛亦如是。在他看來,愛並非受色相迷惑的瞬間衝動(Crush is not love, at least not yet),甚至不是單純的情感,還需要承諾與選擇。

姑且得到了教科書的參考答案,到底這把鑰匙能否解鎖呢?不知道。

最初接觸這類課題是Alain de Botton的演講,可能因為聽過類似觀點了,這本書變得沒那麼驚喜。兩者看法類似,傾向粉碎如同化學反應的戲劇幻想,否定Aristophanes的比喻:「尋找另一半」是錯誤說法,我們本來就是完整的人,倒不如說,成長不完全的人找到伴侶後,才是悲劇的開始。

《愛的藝術》用了大量篇幅定義與劃分不同種類的愛,然後引經據典,分類解釋,比如將愛分類為兄弟愛、母愛、情愛、自愛、對神的愛,然後將愛的兩面形容為「父親的愛」(不是大叔的愛)與「母親的愛」。還有從亞當夏娃說到玄之又玄的「男女結合才算完整」,這點隨便啦,我的存在就是反駁(我只是想說這句耍帥看看)

籠統表述加上文學意象,導致有些部份更像框架內的自圓其說,讓我當作嚴謹分析的話著實有點抗拒。對我來說,如果想了解不同類型的愛,翻一下《少女革命》或《愛在瘟疫蔓延時》說不定效果更好。一種是以準確字詞精細描述「蝴蝶是甚麼」,一種是直接呈現各式各樣的照片與標本,我還是適合後者。

除此之外,其實也有不少有趣部份,例如資本主義社會的市場觀如何影響大眾的愛情觀,還有神 / 上帝的形象轉變如何反映人類對愛的看法一一正因如此,上帝不能是人,也不能是任何事物,這部份的見解非常有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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