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8日星期二

「熱情是天賦」

 拖網拖得差不多了,是時候撈起來看看。看少歌同人的時候很在意這段話,不肯定自己是否認同:

熱愛本身就是一種天才。

意即,充分享受著某事的快樂,自始至終保持那種純粹的好奇與熱衷。

倘若沒有一點才能上的天分,是不會享受到那樣純粹的快樂的。

接下來的自言自語以此展開,繞了一圈,得出與作者相近的看法——就是沒有結論,大概。從直線距離看有點徒勞,這一圈卻是不錯的旅程w

Scott Young提到,熱情(passion)也許是用字問題,實際上,讓我們享受某種工作的是其他感受,例如能否自主控制、有否與人聯繫,大概還視乎做起來是否費力,完成後有沒有成就感。種種形容,我們習慣概括為「熱情」。

這些感受本身說不定代表自身的能力,或是運用某種能力後的結果,例如可以「自主控制」則代表我很擅長這類工作,擁有相關的技能(無論我是否感受得到)。這種情況似乎更像「因為擁有能力而感到喜歡」,不能反過來說明熱情——即持續的喜歡——是天賦。

那麼,會有「從原點開始的純粹熱愛」嗎?我相信有。比較貼近的可能是「就算不斷被罵依然忍不住(不為零食)搖尾示好的小狗」(忽然想起七實與流浪貓),或是「就算成績一塌糊塗、深感吃力,依然因為喜歡而放不下的興趣」,還有「為了逃跑的傢伙而出門尋覓徹夜不歸」。

……未必那麼極端,但至少會樂意犧牲某件事(不論大小),將熱愛的那件排位提高。犧性的大小是否等於熱情的大小,我不清楚,而熱情也可包括扭曲的愛。

以上依然只是描述,並沒有到達熱愛本身。

熱情會否就是排除首段的感受後,剩下來無法解釋的部份?就像信仰,到了原點時,只剩下「閉眼跳崖」的信任與決心。類似推斷:熱情就是爐心,原子中的核子,像醇酒也像鴉片,是保持一個人陶醉特定事物中的驅動力。比如登上舞台,不是為了回應期待,也不是為了炫耀能力(是show不是show off),而是踏上舞台本身——因肅靜與冷氣導致的低溫、比木板柔軟一點的黑膠地面質感、沉醉音樂的狀態、白色射燈的熱度、施展苦心學習的成果,每次皆如初見般新鮮而快樂。這樣應該是稱得上天賦的熱情,比起目標與期望,更需要靠內心的某部份貼近賦予熱情的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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