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 Dawn_Christia (@dawn_christia) May 22, 2022稍微回血了w
前陣子想起那位提過的話:
將言語用來掩蓋真正的溝通和意義絕對是一種誤用,但迄今為止我一直用「既然真心沒有被言說那它就是不存在的東西」來說服自己。
前半是正確的,因為語言的基本功能就是表達並傳遞意義(即使效果不佳)。後半大概是語言塑造思維論:如果語言沒有為我的思想塑形,那些想法也就不存在,儘管我無法表露塑形工具的原貌,但原貌的存在已經代表了「真心沒被言說就不存在」。
以語言表達真心非常困難,將想法或感情凝煉成形,投影在文字串連成篇,如此費力,只盼可將之傳遞到他人心中,成效尤如以箕盛沙。即使選擇直抒胸臆,言語的歧義、滑失依然不能避免,於是我們又絞盡腦汁煉字、變著花樣表達,以旁敲側擊的方式得出本心。真事隱而假語存,就此看來,故事本身亦是一種顧左右而言他。甚至簡單至一句話如「我愛你」或「今夜月色真美」,都是一種載體,我笨拙刻出雕塑,送至對方跟前,試圖要他從形狀之中明白我的真心。
若果不使用這種笨方法,我又想不出還能怎樣做,畢竟「語言就是我們的全部」。
《戀人絮語》:由此不得不接受(完全是自相矛盾地)言語的至高無上的權威︰既然沒有任何東西能給言語作擔保,我就將言語當作唯一的、終極的保險︰我不再相信詮釋。
如果「我愛你」、「今夜月色真美」,乃至一個奇形怪狀的蹩腳雕塑都指向同一種心情。那麼,是否全盤接收這些符號(語言),就能窺見真心?
或如羅蘭巴特的說法:「真實就是不答在點子上,或是答非所問,是聾子的回答。」
自戒。
耐煩一點感覺真有差别,仍處於發怒抱怨邊緣但好歹能消解一小部份。
很喜歡先生那句「金聖嘆這人眼高手低」的稀鬆平常。
很容易看文章時嚴厲地覺得「這些都是廢話」,然而我並不是那麽執著於言之有物,隨筆就說自己喜歡的就好嘛,用通篇文字展示癖好也是一種表白。
以為三週是極限,其實休息一下就能繼續,本不應去想「極限」。
放下只為得到更多(x)
忘記就能觸碰(?)
問題是,腦筋到晚上才得鬆泛,剛熱身好了,又到入睡時間,每晚如此掃興,那也怪不得我熬夜嘛。
真人坑就是甜美的泥沼。
過程緩慢又輾轉,回過神的時候才發現「幹怎麼真情實感起來了」……算了不過,既然投入感情,也自我警告過了,摔得眼青鼻腫也沒甚麼好怨的。
發了一場情節豐富的夢,還隱約聽到一點夢裡的聲音,由於太罕見了,醒後對記憶裡僅存的畫面心有餘悸,也覺得很值。
FSN男角之中,最喜歡的是槍哥,豪爽又坦蕩,真帥。
前奏毫無違和感XD
當年鄰座在這首MV發佈的那天興沖沖發了MSN給我,要我立刻聽,結果視覺效果過於震憾,我還沒來得及看到Beyonce就把MV關了,以至幾年後才看到完整版。
被硬塞著聽了很多首的歌也成了有趣的回憶。
今日的答案:真想不出「偉人」,我大概更喜歡遙遠的普通陌生人,電影是千與千尋,書是射雕英雄傳。
關於那部電影,整體遠不如局部好,甚至個別場面的台詞也沒有意思,重複的對白要是用得其所,就能讓人品出別樣風味,這裡只是單純「再一次出現」而已,連句子本身亦不具備值得反雛的精妙用字,只能體現編劇的空洞與乏力。
放下是想得到更多(私心),結果往往不能遂願,那就算是止蝕好了。
很多做事的準則就是「這個好玩,我還能繼續」。
能被問上一句「為甚麼」,就很有意思了,是虛榮心與膽怯退縮的源頭。
有點惡劣且愧於承認:現實生活裡,很多時候我都不太樂意看到別人如願以償。
看電影像去一次旅行,電視劇則是跳進故事的結界之中。
很抵死而確實如此,正如翻唱Twins的歌音準太好反而失去了味道。一經歲月與回憶浸潤,當初令人發笑的瑕疵便成了特色,廢老心態亦人之常情。
這個版本滿不錯的,個人還是偏愛清冷旳聲線。
關於咬字不正,明明王菲許美靜那種很有韻味,是人的關係嗎。
old news,原來《且試天下》真拍成電視劇了,這本終極瑪麗蘇+湯姆蘇到底要怎麼拍(笑)
以前看的時候還真設想過,要是拍成電視劇,那大概只有《圓月彎刀》時期的古天樂能當上黑豐息。現在想來,連「看過且試」本身已經算是黑歷史了(。)
終將掉進真人坑(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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